添加日期:2016年8月17日 閱讀:2612
昆明市違法藥品(非藥品)廣告警示(2012年第2號)清眩通脈眩暈貼上黑榜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的規(guī)定,經審查下列藥品(非藥品)的宣傳屬于違法廣告。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,維護大眾健康,現(xiàn)予警示。請廣大消費者注意識別,謹慎購買。請廣告代理公司、媒體加強廣告審查,停止代理、發(fā)布違法廣告。對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。
廣告名稱:清眩通脈眩暈貼
藥品通用名稱(廣告標注名稱):暈停靜電理療
生產企業(yè):南陽市妙醫(yī)堂藥業(yè)有限公司
刊登媒介名稱及時間 都市時報 2012.4.9
違法原因 表示功效的斷言、保證
相關鏈接:清眩通脈眩暈貼在生活報亂發(fā)違法廣告被查處
廣告中標示名稱是清眩通脈眩暈貼,通用名稱或產品名稱是無法核實,生產企業(yè)名稱是無,廣告中標示廣告批準文號是無,發(fā)布媒體是生活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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